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学初提醒教师上课注意事项的通知

关于开学初提醒教师上课注意事项的通知

各单位:

    为了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,请各单位教学秘书提醒教师注意如下事项:

1. 提醒教师、学生作息时间变更,要按新的作息时间表上课。

2. 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时间和地点,并按课表准时上课。

3. 特别要提醒往翔安校区的教师,因公共教室暂未投入使用,开学第一、二周是暂时安排在各学院教室,请务必电话告知老师和学生要按临时课表上课(翔安校区第1.2周临时课表挂在教务处主页)。

4. 翔安校区教室暂时没有时钟和上下课铃,提醒老师注意自己掌握上下课时间。

5. 翔安校区任课教师交通安排及注意事项(已挂主页),提醒教师注意交通路线并携带教工卡乘车。

6. 翔安校区教室网络还不稳定,提醒老师做好上课的必要的应急准备。

7. 提醒任课教师打印考勤表,并告知教师,因1、2周学生改、补选,考勤表还会变化,第4周初最终确定。

8. 凡在本部集美一、同安一上课的课程,要提醒教师要自备笔记本电脑,或者在上课前提前到基金楼借用笔记本电脑,提早到教室安装电脑。

9. 提老师上课前(特别往翔安校区的教师)在上课前提前熟悉交通路、教室位置,熟悉教室多媒体新设备使用。教务处已于9月14日在翔安校区组织了新设备培训,针对部分教师还未能参加,教务处将继续在2012年9月16日(周日)上午8:00—11:00,在海洋与地球学院(希平楼C2-101)再组织一次新设备使用培训。请未参加培训自行乘坐学校班车(建议乘坐9月16日7:45的班车)。

10. 辅修专业第2周起上课。

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教学秘书及时周知任课老师。请各位教学秘书保持通讯畅通,如有进一步通知,请及时转告。

教务处

2012.9.14